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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通知

  • 分类: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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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3-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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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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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注协〔2021〕4号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

  为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管理,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5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在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

  重点检查对象:(1)2020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2020年成为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3)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执业质量检查时,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会计师;(4)70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5)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一)是否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二)是否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是否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

  (四)参加社保情况;

  (五)是否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连续满12个月;

  (六)有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七)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年检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交的材料

  1.《2021年度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情况一览表》(附件1);

  2.《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附件2);

  3.《不符合年检规定或未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情况统计表》(附件3);

  4.《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党建情况统计表》(附件4);

  5.《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6.2020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020年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社保缴纳清单(离退休证书)电子版。

  以上第1、3、4项,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

  (二)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应提交的材料

  1.《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附件2);

  2.社保缴纳清单(离退休证书);

  3.《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三)市州注协应提交的材料

  1.《2021年度市州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件5);

  2.所辖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年检材料。

  以上第1项,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

  四、年检步骤

  (一)相关信息填报

  年检材料报送前,各会计师事务所须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完善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年检材料报送

  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年检实行“网上办理”、“快递办理”等方式,年检纸质材料可邮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交电子版。

  1.报送方式:省直会计师事务所、协会代管注册会计师的年检材料直接上报省注协;市州协会所辖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检材料由市州注协审核、汇总后再上报省注协。

  2.报送时间:省直会计师事务所、协会代管注册会计师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24日;市州协会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31日。

  3.报送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1914房(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部),邮编:410015。

  (三)年检结果公布

  2021年4月底,在“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hnicpa.cn/)公布年检合格注册会计师和暂缓年检注册会计师名单。对暂缓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待暂缓年检事项消除后再进行检查,并于2021年6月底公布检查结果。

  五、年检要求

  (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精神,实行承诺制,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需本人签署《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附件2),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代签等行为。

  省注协将建立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一旦查出承诺不实,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注册会计师承诺不实的情况进行公开披露;

  2.记入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

  3.注册会计师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注册会计师在次年年检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安排专人负责年检工作,确保上报年检材料的真实、完整,并及时自查清理不符合年检要求的注册会计师。各市州注协应加强对所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年检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证书更换

  年检期间如需更换《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如需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须另行提交本人签字的变更申请、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户口簿及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二)联系方式

  1.为了便于年检工作的开展,负责年检工作的相关人员可加入“湖南注协评协工作群”(QQ群号:12932907),申请加入时须注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姓名”。

  联系人:省注协会员部 李巧梅

  联系电话:0731-85165268

  电子邮箱:1208049037@qq.com

  举报电话:0731-85165585

  举报电子邮箱:40863796@qq.com

  2.我会设立了“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hnszxcpa),请大家扫描关注。

  附件:1.2021年度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情况一览表

  2.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

  3.不符合年检规定或未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情况统计表

  4.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党建情况统计表

  5.2021年度市州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3 月2日

 

  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 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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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湘注协〔2021〕4号 附件.xlsx

    大小:
    2021-03-03 08: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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