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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陈柏生等11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09-07
来源:
湘注协注〔2021〕13号
各有关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陈柏生等11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现准予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省直(8人)
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陈柏生、刘子翔
湖南中鑫和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邹亚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段婷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彭焕、聂明霞、丁芬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赵颖群
长沙市(1人)
湖南中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范水连
怀化市(2人)
湖南明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孙旻、梁丽梅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7日
抄送: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