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2022年入选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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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评协(注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2022年入选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的通知》(中评协办〔2022〕31号)工作部署,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入选2022年名单库的条件和不予入库的情形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进入名单库:
1. 在财政部门备案;
2. 具有5名以上资产评估师;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事司法评估业务的专业能力;
4. 具有运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入选名单库:
1. 受到通报批评(含)以上自律惩戒的机构未满一年的;
2. 受到警告(含)以上行政处罚的机构未满五年的;
3. 分公司或分所所在的总公司或总所未申报或不满足规定条件的;
4. 经查实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5. 收费标准高于或低于全部申报机构平均收费标准10%的。
二、资产评估机构应予除名的情形
已入选名单库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从名单库中予以除名,五年内不得再推荐入选名单库: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因违反资产评估法或者评估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三)已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的;
(四)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五)违反中评协、省评协行业自律管理规定,受到严重惩戒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司法评估的;
(七)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八)未按照在中评协报备的收费标准计算评估费用的。
三、信息填报要求
(一)以前年度已入库机构需重新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以前年度已入库机构不提交申请的作退出机构名单处理,应当填写报送《2022年湖南省退出名单库机构名单》(附件4)。
(二)满足入选条件,愿意从事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工作的资产评估机构需报送以下材料:
1. 2022年湖南省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推荐名单(附件1);
2. 2022年湖南省资产评估师信息表(附件2);
3. 评估机构服务人民法院司法评估项目的收费标准公示书(附件3)。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材料加盖机构公章,需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至业务监管部;电子版材料(PDF扫描件及电子表格)发送至业务监管部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2022年司法评估机构申报。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时间节点申报
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因上报时间紧,对未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正确填报的机构,将默认为主动放弃申请入库资格。
(二)确保填报资料客观真实
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对机构承接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较高,拟申报机构应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法办〔2018〕27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等规定,了解法律责任,熟悉工作流程,结合自身情况,酌情据实申报。
联 系 人:省评协业务监管部尹宁
联系电话:0731-85165432
电子邮箱:hncpa_jgb@163.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大楼19楼1911室
附件:
1.2022年湖南省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推荐名单
2.2022年湖南省资产评估师信息表
3.评估机构服务人民法院司法评估项目的收费标准公示书
4. 2022年湖南省退出名单库机构名单
5.收费标准公示书填写参考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