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授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等4家机构继续教育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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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注协〔2018〕32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们申请的《2018-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内部培训资格的报告》已收悉。根据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经我会审查决定,同意授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等4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详见附件)内部培训资格,有效期为两年。取得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应严格按我会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数据。
一、 培训对象
本所及所属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
二、 培训方式
采用连续、全脱产、封闭式培训。按照《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的通知》(湘注协〔2007〕105号)及《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管理办法》(湘注协〔2008〕109号)的要求组织继续教育培训。
三、 培训课时
每年每名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0课时。
四、 培训教材及师资
培训教材应选用中注协提供和推荐的教材、光盘或我会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培训教师须经我会认可。
五、 培训要求
在开班前一周向我会提交培训课题、授课提纲、组织计划、师资专业背景、学员名单等资料。培训期间,按要求登记学员培训出勤情况,我会将派人现场监督,抽检培训效果。培训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我会提交培训讲义、受训人员名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及汇总成绩单、学员对授课教师及培训班的评价、培训班总结等。待我会通报培训结果后,应及时将培训学时录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徐美红,联系电话:0731-85165285
附件:2018-2019年度具备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5月31日
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株洲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郴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衡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怀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5月31日
附件:
2018-2019年度具备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 事务所名称 |
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
2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
3 |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4 | 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