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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共青团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团支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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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注会评团〔2019〕1号
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们《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成立团支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共青团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同意康银同志担任团支部书记,李娜同志任组织委员,彭哲华同志任宣传委员。
此复。
共青团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
共青团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委员会 2019年1月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