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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管理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周丽芬等68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7-08-24
来源:
湘注协[2017]48号
周丽芬等:
你们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的登记材料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字[2009]51号)的规定,经审核,周丽芬等68人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条件,我会决定批准周丽芬等68人(详见附件)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复核确认后,再由我会制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
你们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支持和参与协会活动,并于每年12月5日前登陆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hnicpa.org) “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模块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人员名单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8月9日
抄 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市州注协。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