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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孙艳平等9名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15
来源:
湘注协〔2017〕33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并孙艳平等9名相关人员:
在湖南省注册会计师2017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中,你们提交的关于注销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的申请已审核,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第十九条规定,经研究,我会决定注销孙艳平等9人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名单如下:
省直管(6人)
湖南求臻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孙艳平
湖南中鑫和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周煜琛
湖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肖亚军
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张飞二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陈现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王晏辉
长沙市(1人)
湖南正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杨鹏飞
衡阳市(1人)
衡山恒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张邵阳
怀化市(1人)
湖南正湘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廖名春
附件:湖南省注册会计师2017年度任职资格检查注销注册人员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6月13日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财政厅,各有关市州注协。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