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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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注协〔2019〕25号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5号),省注协决定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化建设年”主题活动要求,通过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常态化加强行业协会监督和服务,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监管机制,切实贯彻实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职业道德体系,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提升风险控制水平、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二、省注协决定将下列48家会计师事务所列入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点检查对象(详见附件1),重点检查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风险管理、业务报告防伪管理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持续保持设立条件、合伙人(股东)、分所负责人持续保持任职资格情况等。现场检查时间为8月中旬至9月底。
三、被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根据《2019年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和改进在质量控制、职业道德、风险管理、执业收费以及业务报告防伪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和不足,真正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贯彻在执业全过程,切实将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作为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契机。
请被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于 8月9 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上报省注协业务监管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3和附件4,附件3分无分所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和分所自查报告2个模版,附件4共6张表格)。
四、市州注协管辖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所属市州注协,由市州注协统一上报我会业务监管部。
市州注协应当积极联系被检查的管辖会计师事务所,督促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以及省注协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协助和配合省注协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联 系 人:省注协业务监管部 陈超政
地 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
邮政编码:410015
电话(传真):0731—85165432
电子邮箱:hncpa_jgb@163.com
附件:
1、2019年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名单
2、2019年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3—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报告(适用于总所和没有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
3—2、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质量自查报告(适用于分所)
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表(表1—表6)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7月16日
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