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首席评估师备案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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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评协(注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2021年7月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各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的备案和管理工作,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对象
首席评估师人选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向省评协提交备案材料。
二、备案材料要求
(一)任命或聘任首席评估师的文件;
(二)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2);
(三)本机构首席评估师管理制度;
(四)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指派专人负责首席评估师报备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及时上报。对报送虚假材料的机构或资产评估师,省评协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市州评协(注协)应当积极督促所辖资产评估机构做好首席评估师的报备工作。市州评协(注协)管辖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备案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所属市州评协(注协),由市州评协(注协)统一上报省评协业务监管部。
(三)请各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要求在2021年8月31日前设置首席评估师岗位、拟定首席评估师人选。在向省评协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将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2)、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资料发送至业务监管邮箱。
(四)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不包括分支机构)在发生首席评估师人选变更,需向中评协备案的同时,省内分支机构需将新的首席评估师告知省评协,并将填报的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2)和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业务监管部邮箱。
(五)完成首席评估师备案后的机构,应在每年3月底前,向省评协提交首席评估师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见附件3)和机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运转情况报告。
联系人:省评协业务监管部 尹宁
电子邮箱:hncpa_jgb@163.com
联系电话:0731-85165432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19楼1911室
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办〔2021〕23号)
2.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
3.首席评估师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7月21日